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中患“严重传染性肝炎和系统性红斑狼疮晚期患者”救助项目

浏览量:553        日期:2023-02-28 10:35:19

     根据河北省社会救助基金会的统一安排,省、市、县三级社会救助基金会对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中患“严重传染性肝炎和系统性红斑狼疮晚期患者”联合开展了救助。省、市、县按照10:3:7的比例配套救助资金,各县区社会救助基金会积极按照程序开展救助,短短十天内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患病困难群众手中。我市13个县区共救助符合条件的病患177人,每人救助2000元,共发放救助资金35.4万元(其中市基金会支付配套救助资金5.31万元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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